| 河口县商务局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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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24 17:30 文章来源:河口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河口瑶族自治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红政发〔2005〕31号文件)组建县商务局。河口县商务局是主管全县国内贸易、对外贸易、边境经济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口岸管理与宏观指导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能。
2、原县经济贸易局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和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职能。
3、原县发展计划局承担的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等职能。
4、原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承担的口岸管理职能。
(二)转变职能
1、将原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核准制改为登记制。
2、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开放带动战略以及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部署;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开拓为先导,以贸易便利化和城市合作为重点,在做大中规范,在规范中做大,鼓励外经贸多元化发展,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思路;负责拟定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根据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商务厅、州商务局的有关规定,研究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编制和报送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督促配额计划的完成;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执行上级对外技术贸易政策、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动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东盟国家贸易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细则和措施。
(七)负责本县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政策。
(九)根据国家有关口岸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政府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口岸建设规划,检查、指导、协调口岸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口岸设施管理。
(十)坚持市场多元化和多种贸易方式并举战略,本着“守好口岸活通道,规范管理活流通,培植市场促发展”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管理边民互市贸易,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十一)负责河口县境内口岸、通道进出口商品有关管理费的征收,做好各种管理费征收和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河口对外贸易和进出口商品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外贸企业、边贸企业和外经企业的管理服务;负责国内外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为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十二)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贸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好边交会、展销会、洽谈会等会议活动。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法对内外贸企业生产经营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加油站等重点商品、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河口县商务局设7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5名 电话:0873—3422305
(二)财务统计股 6名 电话:0873—3422180
(三)对外贸易股 2名 电话:0873—3422185
(四)边境贸易股 5名 电话:0873—3422380
(五)综合股 4名 电话:0873—3428957
(六)市场流通股 3名 电话:0873—3429125
(七)口岸管理股 2名 电话:0873—34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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